發佈於 2015 年 03 月 08 日2015 年 03 月 10 日违背律法,就是罪 3/08 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,就是罪。(约一3:4) 使徒约翰毫不含糊地告诉我们“违背律法就是罪”。这里的“违背律法”与保罗在《帖撒罗尼迦后书》中所提到的“不法”,在原文中是同样的一个字。它的字源出自“没有律法的”;“律法”的字源又跟“分配”连在一起。而这“分配”特别是指把饲料“分配”给牲畜。 由此而来,我们便知道原来律法的本意,是指人从神那里接受的一切,就像牲畜从主人手里[……] 點擊看全文